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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来源:固始人才网 时间:2023-08-17 作者:固始人才网 浏览量:

一、促进就业政策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1、适用对象:毕业年度内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

2、补贴标准: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3、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及时受理并进行初审后报人社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对经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初审的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经过公示无异议后,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高校毕业生个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注:支付、发放补贴统一采用转账方式。

咨询电话:4999919

业务科室:固始县人社局就业促进工作股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1、适用对象: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2、政策标准: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办理流程:

申请人登录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河南就业微信公众号或向就业所在地乡镇(街道)人社服务平台申请补贴,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应予以受理,并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对申请人提交的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提交县人社部门审核县人社部门审核公示资金拨付

咨询电话:4999919

业务科室:固始县人社局业促进工作股

(三)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1、适用对象:

脱贫家庭子女(建档立卡及享受低保家庭的适龄劳动者)、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脱贫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五类人员,以及垫付就业技能培训费用的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

2、补贴标准

取得就业技能培训合格证和职业资格证的,按相应技能等级确定为五级/初级 1200 元/人、四级/中级 1600 元/人、三级/高级 2000 元/人、二级/技师 4000 元/人、一级/高级技师 5000 元/人;仅取得就业技能培训合格证的,每人补贴 700元。初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给予 800 元/人补贴,参加 3 年一次复审培训并换发新证的,给予 300 元/人补贴。

3、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人员,向定点培训机构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机构提出申请;定点培训机构代为申领培训补贴的,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人社部门受理申请对象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审→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由人社部门对补贴人员名单在部门官网公示 5 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符合条件人员个人申请的补贴资金,按规定支付到申请对象本人银行账户;对定点培训机构代为申请的培训补贴或代为申请的生活费补贴资金,按规定支付到定点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咨询电话:4090005

业务科室:固始县人社局劳务经济服务股

(四)就业见习补贴

1、适用对象:

已经人社部门认定,且吸纳本省内已办理实名制登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中专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进行就业见习的就业见习单位。

2、补贴标准:

1)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2)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见习单位,给予剩余期限的见习补贴。

3、申报程序:

见习单位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初审→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公示→拨付就业见习单位银行账户。

咨询电话:4997603

业务科室:固始县人才交流中心

(五)鼓励参加“三支一扶”项目

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专科生不低于250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260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2700元/月。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自愿留在服务单位的,按照有关规定在事业编制限额内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二、促进创业政策

(一)创业开业补贴

1、适用对象:

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

2、政策标准:一次性开业补贴5000元。

3、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大中专学生、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登录“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网站、“河南就业”微信公众号,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创业地人社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县人社部门对创业者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是否初次创业等情况,签署审核意见→审核公示→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咨询电话:4631888

业务科室:固始县农民工返乡创业公共服务中心

(二)创业运营补贴

1、补贴对象:

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实体,并入驻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

2、补贴标准:

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运营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

3、申报程序:

申请登录“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网站,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接收、审核公示、上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对园区拨付补贴。

咨询电话:4631888

业务科室:固始县农民工返乡创业公共服务中心

(三)大众创业扶持项目补助

1、适用对象:

经评审认定的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市、县优秀项目,应符合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优秀项目条件。

2、政策标准:

对评选为省级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的,省给予2万元至15万元的项目补助;对评选为市、县级优秀项目的,项目补助标准由当地人社、财政部门确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申报程序:

项目通过“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网上申报县级人社部门对本辖区内所有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并进行实地核查,实名填写实地核查表。→市级人社部门汇总本辖区所有申报材料,与当地社保、医保等数据信息系统进行人员比对,将拟上报的项目在人社部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市级人社部门汇总将公示无异议的项目,通过系统推送提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社厅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公示→拨付项目扶持资金

咨询电话:4631888

业务科室:固始县农民工返乡创业公共服务中心

(四)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奖补

1、补贴对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2、补贴标准:

对评定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省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评定为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省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3、申报程序:

创业孵化基地通过“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市级人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材料推送上报送省人厅。由省人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专家评审。对经专家评审合格的,另行组织专家进行实地查验。对通过实地查验的,在省人厅官网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协调省财政厅将奖补资金直接拨付给创业孵化基地。

咨询电话:4999919

业务科室:固始县人社局就业促进工作股

(五)创业担保贷款

1、补贴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申请人(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自主创业时不在其他单位就业的各类创业人员。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村两委中致富带头人、符合条件的新市民。

2、补贴标准:

组织创业企业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5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周期为两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创业者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先还款后申请。

3、申报程序:

现场办理贷款流程:查询申请人夫妻双方和担保人征信→审查贷款资格合格后当场签字办理申请手续→调查人员实地调查→贷审会研究并公示→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咨询电话:0376-4639699

办理地址固始县市民之家一楼55号窗口

(六)创业培训补贴

1、适用对象:

贫困家庭子女(建档立卡及享受低保家庭的适龄劳动者)、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五类人员,高校其他在校生、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校学生,以及垫付创业培训补贴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2、补贴标准

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的,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按培训项目确定为创业意识培训200/人、创业实训300/人、创办(改善)企业培训1000/人、网络(电商)创业培训1500/人(含网络教学平台服务费)。

3、申请流程:

个人或定点培训机构向定点培训机构所确定的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人社部门审核→对补贴人员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补贴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对符合条件人员个人申请的补贴资金,按规定支付到申请者本人银行账户或社保卡;对定点培训机构申请的培训补贴,按规定支付到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咨询电话:4955222

业务科室:固始县就业训练中心

三、单位吸纳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

(一)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1、适用对象:

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

2、政策标准:

1 按用人单位给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含个人缴纳部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2 补贴期限: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中小微企业,或者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3、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登录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申请补贴,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县人社部门受理录入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管理系统,并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县人社部门审核公示由县人社部门提请当地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用人单位银行账户。

咨询电话:4999919

业务科室:固始县人社局业促进工作股

(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适用对象:

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

2、补贴标准

按新招用员工数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3、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企业登记注册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人社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人社部门提请同级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至申请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

咨询电话:4999919

业务科室:固始县人社局业促进工作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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